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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修改草案送審稿在哪些方面變“嚴”了,引入了哪些新制度?還有哪些遺憾有待進一步修訂完善?
自加入食品安全法修訂工作組后,中央財經大學食品藥品法研究中心主任高秦偉就時常被親友們叮囑:“食品安全一定要管好。”
2013年10月29日,備受關注的《食品安全法(修改草案送審稿)》(以下簡稱送審稿)向社會公布并征求意見。
“送審稿在堅持現有框架的同時,核心內容是現代監管理念的革新。”高秦偉說。據悉,工作組梳理了世界各國已有的政策制度,光資料就翻譯了40萬字。
此次修法的目標是解決國內食品安全問題中,個人失靈、企業失靈、市場失靈、社會失靈和監管失靈等多重失靈的現象。因此,如何改變個人消費方式,加強企業自律,健全市場法則,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豐富政府的監管手段等都成為此次修法的重點。
然而,與四年前出臺的食品安全法一樣,囿于部門立法的限制,送審稿仍有待更廣泛的意見收集和更高層面的立法機構進一步修訂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