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應著力從嚴格控制燃煤污染、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強化工業企業污染治理三方面扎實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包括:大幅壓減耗煤項目生產規模,支持電廠等耗煤大戶冬季采取“限煤量、限煤質、限排放”等措施;要大幅減少冬季施工工地土方作業,各級環保部門要配合有關部門強化施工工地揚塵環境監管,對達不到綠色施工標準的一律停工整頓;節日期間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擴散的天氣條件應采取臨時性限制燃放措施。
環保部昨日提出,各地應盡快制定落實大氣“國十條”實施細則,分解目標任務,明確中長期任務和措施,積極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各地要參考《城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盡快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通知》要求,當預測可能出現重污染天氣時,要提前預警,及時采取響應措施。建議性措施主要包括提醒公眾做好健康防護,倡導公眾自覺采取污染減排措施。強制性措施主要包括企業停產、限產,機動車限行,揚塵管控,禁止露天燒烤等。當發布最高級別預警時,要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強制性減排措施,并采取大型戶外活動停辦、中小學和幼兒園停課、企事業單位實行彈性工作制等措施。
珠三角應急預案擬I級預警時停課
記者獲悉,貫徹大氣“國十條”的廣東落地方案已結束征集專家、各地市意見,待上報省政府后最快有望于本月出臺,此前據環保系統人士透露,該方案包括燃煤總量削減目標、機動車尾氣治理、油品升級等20條具體的治理措施,被通俗地稱為“粵大氣20條”。
在“粵20條”制訂的同時,省環保廳還牽頭制訂《珠三角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目前該方案經過征集意見后,已進行修改,待內部討論后將報省政府,并擬在年底前印發實施。記者留意到,在今年8月公布的該應急預案《征求意見稿》中,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分為Ⅱ級和I級,分別對應區域出現重度污染和嚴重污染。對于環保部昨天提出的最高級別預警時中小學強制停課的說法,《征求意見稿》并沒有規定,僅建議中小學減少(Ⅱ級響應時)或停止(I級響應時)戶外體育運動。對此,省環保部門相關人士透露,最新修改稿已經加入了當達到I級預警響應時,中小學將停課,Ⅱ級預警響應時中小學停止戶外體育運動的規定。
此外,省環保廳已完成制定《空氣質量綜合分析會商制度》并已在10月起實施,每季度、半年和年度將進行全省空氣質量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