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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發電企業上網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2013]1942號)要求,在保持銷售電價水平不變的情況下適當下調全國性火電上網電價,除新疆和云南外,其余地區每度下調0.9分-2.5分,自2013年9月25日起執行。此次下調為2009年11月份的時隔4年之后,我國再次下調上網電價。至此,上網電價調整“新政”相關具體調整方案也開始正式對外界公布。電價附加、脫硝電價標準,新增除塵電價,以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鼓勵燃煤發電企業進行脫硝、除塵改造,改善大氣質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電價調整的公告顯示,發改價格〔2013〕1942號要求,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與環保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1651號),決定在銷售電價不變的情況下適當調整電價水平。火電上網電價每千瓦時降價標準為,天津1.35分(含稅下同)、安徽1.49分、福建1.44分、廣西2.2分、甘肅1.34分、貴州0.97分、江蘇2.5分。
影響火電收益數百億元
上網電價的調整,對于多數火電廠的影響顯著。根據江西贛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該公司所屬火力發電廠——豐城二期發電廠上網電價由現行0.4852元/千瓦時調整為0.4752元/千瓦時,根據2013年初預計的公司今年全年發電計劃及截至今年9月30日公司所屬火電廠運行情況,初步測算本次電價調整預計減少該公司2013年營業收入1200萬元左右。另有數據顯示,就整個火電行業來看,降低上網電價可能讓行業損失收益500億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