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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week節能網訊: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
國發〔2013〕41號
等引導和約束不強,投資體制和管理方式不完善,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不到位,導致生產要素價格扭曲,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不健全,市場機制作用未能有效發揮,落后產能退出渠道不暢,產能過剩矛盾不斷加劇。產能嚴重過剩越來越成為我國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諸多問題的根源。企業經營困難、財政收入下降、金融風險積累等,都與產能嚴重過剩密切相聯。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必然帶來陣痛,有的行業甚至會傷筋動骨,但從全局和長遠來看,遏制矛盾進一步加劇,引導好投資方向,對加快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產業轉型升級,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意義重大。因此,要堅決控制增量、優化存量,深化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市場為主導的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長效機制。這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任務十分艱巨,要精心謀劃、總體部署、統籌安排,積極穩妥加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