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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week節能網訊: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組織開展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創建工作的通知
發改環資[2013]1720號
發展,建設生態文明的戰略部署。發展循環經濟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路徑和基本方式。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和《循環經濟發展戰略及近期行動計劃》(國發[2013]5號)把實施循環經濟“十百千”示范行動作為發展循環經濟的重大行動,通過創建一批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打造城市發展的升級版。為落實這一任務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組織開展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創建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體系,普及綠色循環文化,通過循環發展帶動綠色發展和低碳發展,加快構建循環型社會,提高城市(縣)環境友好水平、資源節約效益和新型城鎮化質量。(二)創建目標
到2015年,選擇100個左右城市(區、縣)開展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創建活動。創建城市(縣)的循環型生產方式初步形成,率先構建起覆蓋全社會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各主要品種廢舊商品回收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城市建筑、交通和基礎設施基本實現綠色化,生產系統與社會生活系統的循環化程度明顯提高,綠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形成濃厚的綠色循環文化氛圍,循環經濟發展長效機制基本建立,循環型社會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生態文明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通過創建,各創建城市(縣)的資源產出水平提高幅度超出國家平均水平,節能減排的約束性指標完成情況優于上級政府分解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