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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廣州市工商局通報稱,近期,廣州市工商局委托廣州市能源檢測研究院對在廣州市4S店、批發市場、超市、個體經營戶銷售的汽車潤滑油商品進行了質量監測,共抽取了32家生產企業生產的81款商品,經檢驗75款樣品未發現不合格,6款商品被判定為核查總體不合格(其中一款商品經核查為假冒商品),不合格率為7.4%。其中,包括各種著名品牌,如奧迪原裝機油、賽•馬利定制潤滑油、美孚1號。廣州市工商局稱,對銷售不合格商品和假冒商品的經營業戶,工商部門將依據《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督促全市經銷企業做好同款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對于拒不履行退市的經銷企業,市工商局將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