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大股東長城資產擬協議轉讓上市公司20%股權一事,西北軸承今天披露,1月7日,長城資產收到財政部批復,具體內容為:原則同意長城資產采取直接協議轉讓方式出售西北軸承4336.6萬股股份,但本次股權轉讓應進一步向社會廣泛征集投資者,并公開披露擬直接協議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信息。
然而,2010年10月18日,公司公告稱,大股東長城資產擬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336.6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0%)協議轉讓給寧夏寶塔石化集團。
據披露,長城資產是通過債務重組獲得西北軸承這部分股權的,2006年10月30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高院向西北軸承送達《民事裁定書》,裁定將西北軸承集團持有的5328.5萬股上市公司股份過戶給長城資產蘭州辦事處,用以抵償其所欠貸款本息9218.3萬元。股權過戶后,長城資產成為西北軸承第一大股東。2007年1月2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高院再次送達《民事裁定書》,裁定將西北軸承集團持有的2863.2萬股過戶給長城資產蘭州辦事處,用以抵償其所欠貸款本息4953.3萬元。過戶后,長城資產共持有西北軸承8191.7萬股,占總股本的37.78%,這一持股量一直持續到現在。
對于股權受讓方,長城資產開出的條件是:注冊資本10億元左右,最近2年連續盈利,具有較大資產規模、較強經濟實力、較高經營管理水平的寧夏當地企業;設立3年以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2年未發生變更;不存在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且處于持續狀態的債務;最近3年不存在嚴重的證券市場失信行為,不存在重大違法行為或者涉嫌有重大違法行為;具有促進上市公司持續發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能力。
這一標準顯然是為寧夏寶塔石化集團“量身打造”,資料顯示,寶塔石化注冊資本9.85億元,主營石油化工、煤炭精細化工及配套產業,目前擁有原油一次加工370萬噸、二次加工220萬噸的產能規模;重整、加氫、芳烴、異構化、醚化等質量裝置和氣分、聚丙烯等化工深加工裝置配套完整,2009年實現銷售收入42億元。寶塔石化掌舵者為孫珩超,其以24億元個人資產位列“胡潤百富榜”第608位,為寧夏首富。
2010年前三季度,西北軸承虧損8776萬元,比2009年大幅下滑98.62%,公司一直存在重組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