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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晚間,西北軸承公告稱,公司日前收到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法院送達的常柴銀川柴油機有限公司的《民事上訴狀》。
常銀公司因不服一審法院駁回常銀公司的訴訟請求,并由其承擔案件受理費,而特提起上訴,請求依法改判支持常銀公司全部一審訴訟請求,并由西北軸承承擔一、二審訴訟費。
常銀公司認為,一審法院在判決中對事實的認定和法律適用,刻意隱瞞、回避關鍵問題。判決中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明顯屬于錯判,應依法改判。
西北軸承表示,公司認為一審法院的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結果客觀公正,故公司將聘請律師積極應訴。因案件尚未開庭,對公司利潤暫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