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交通工作領導小組19日通報稱,擬對非廣州市籍載客汽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工作日早晚高峰限制非廣州市籍載客汽車在中心城區范圍內通行,工作日白天指定時段限制非廣州市籍載客汽車在中心城區部分高架路段和部分主干道通行。
據介紹,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持道路運輸證件的客運車輛(不含租賃小汽車),港澳號牌、使領館號牌車輛將不受上述管理措施限制。
當日,廣州市交通工作領導小組發布了聽證公告,聽證會擬于4月19日舉行。本次聽證會將設聽證代表15名,包括市民代表、乘客代表及公共交通行業、城際客運行業、物流行業、汽車銷售租賃行業、汽車維修行業代表、交通專家、社會管理或法律專家及媒體代表等。
廣州市交通工作領導小組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實施限外的同時,也將同步實施加強停車換乘、公交接駁、宣傳指引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解決受限車輛的來穗出行問題。在后續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過程中,會把有關配套措施內容一并向社會公開,充分聽取各方的意見。
該負責人介紹,廣州“限外令”的實施方案為“區域 路段”的限行模式,首先是中心城區范圍的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在這個圈層內部還將對部分高架路和部分主干道實施工作日白天指定時段的限行,兩者限行的時段會根據道路運行的實際情況有所不同。
2012年7月31日,廣州發布了《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試行辦法》,對12萬輛中小客車增量指標以無償搖號和有償拍賣的方式進行分配。隨后,“限外令”(即對非本市籍載客車輛按時段在指定區域的限制通行措施)何時出臺成為民眾關注的焦點。
(來源: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