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廣東省政府5月份印發的《廣東省推廣使用LED照明產品實施方案》后,東莞、深圳、臺山、汕頭、中山等地相繼出臺了強制推行LED照明的方案。
除此之外,湖北、天津、浙江、河北等地也都出臺了類似的政策。這些政策的出臺,有觀點認為是為LED企業打了一針強心劑,然后在歡呼雀躍的背后,質疑的聲音也越來越多。
“地區性強制更換技術并不成熟、科技含量并不高的LED照明產品讓人沒法不質疑。更關鍵的是,產品需要損耗大量的有色金屬資源,并不符合國家節能低碳的環保理念。”日前,廣州市某電源生產企業負責人胡軍表示,有法不依、忽視照明效率已經成了照明行業的潛規則,若不盡早糾正,所帶來的經濟損失將會更大。
LED照明是否應該強制推廣,一直以來眾說紛紜。LED照明作為第四代電光源,有著諸多優勢,無論是低碳節能還是綠色環保,其優越性都十分明顯。可以肯定,未來LED取代傳統照明是大勢所趨。
LED照明的應用一方面能節能減排,減少能耗;另一方面LED對環境的污染少,對環境保護也有很好的促進作用。
可以理解,LED照明的普及對我國十分重要。就目前的情況來看,LED照明的“知名度”還很低,由于其價格高于傳統照明燈具,普通消費者對其接受度也有待提高,因此推廣LED照明是十分必要的。
既然LED必然取代傳統照明,推廣LED照明也勢在必行,那是不是就意味著強制推廣LED照明是必要的了?恐怕不必要。LED的普及不應該只考慮到發展趨勢,還應該遵循發展的規律。目前我國的LED產業發展不夠成熟,尤其是家用照明產品不夠好,LED照明的普及還需時日。
此外,強制推廣LED照明會使得一部分傳統燈具提前下崗,造成很大的浪費;我國的傳統燈具回收制度還不完善,大量傳統燈具的淘汰也使得更換下來的照明產品處理困難;強制推廣LED照明也會使單純應對推廣工作而更換的情況出現,不利于以后的LED照明發展。
筆者看來,LED照明的普及需要推廣,但是強制推廣有些操之過急,要想更快地實現LED照明的普及,僅僅具備了環保節能還不夠,價格也要從高處回歸親民,這就需要LED燈增強產品質量,提高生產效率, 實現“節能省錢”的雙贏目標。
(來源: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