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西安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西安市居住區公建配套設施建設管理實施細則》、《西安市示范應用新能源汽車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培育科技企業小巨人三年行動方案》。
如果你在西安購買了新能源汽車,將有機會獲得財政補助。補助金發給企業,你只需要支付扣除補助后的部分。
昨日通過的《西安市示范應用新能源汽車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提到,在西安市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可享受該政策。每季度末,通過備案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填報新能源汽車補助申領表并附上相關證明材料報送市工信委。該政策有效期自2013年11月2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補助范圍
符合國家有關公告要求且納入中央財政補助范圍的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動客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純電動專用車及燃料電池汽車。
補助對象
西安市轄區內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按照扣除補助后的價格進行銷售,消費者按照新能源汽車的銷售價格扣除補助后的價款支付。在完成本市車輛注冊登記后,由生產企業據實申請財政補助資金。
補助標準
對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生產的新能源汽車,市財政參照中央財政補助標準按1∶1給予補助,國家和市財政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其中,純電續駛里程大于等于250公里的純電動乘用車最高可補6萬元,車長大于10米的純電動客用車最高可補助50萬元。
申請條件
申請補助資金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具備完善的銷售服務體系;具備一定的產品研發、生產等能力;執行國家《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等規定;已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備案。
申請補助資金的新能源汽車:產品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并享受中央財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資金補助;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應向消費者公布新能源汽車銷售的市場指導價,以及該款產品可享受的中央財政和西安市財政補助的金額;新能源汽車須在西安市購買,三個月內,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完成注冊登記;已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備案。
西安市將培育千家科技企業小巨人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培育科技企業小巨人三年行動方案》昨日通過。其中提到,將通過實施“科技企業小巨人培育工程”,培育千家自主創新能力強、成長速度快、市場前景好,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以上的科技企業小巨人,并帶動萬家中小企業集群式發展。
西安市還將通過完善扶持政策體系,支持科技人員創辦企業、鼓勵社會創辦科技企業,擴大科技型創業企業群體,力爭每年新增1500家科技企業,壯大小巨人企業后備力量。
在培育創新企業集群方面,西安市將通過培育科技企業小巨人,帶動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區縣科技產業園區提升發展、科技服務業快速發展,提升民營經濟發展活力,促進區縣產業轉型升級、新興產業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