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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好《海南省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應用管理辦法》,海南省今年將完成太陽能熱水系統規模化應用693萬平方米,其中,三亞、海口、海南國際旅游島先行試驗區、瓊海等市縣占頭,分別為135萬、130萬、70萬、40萬平方米,并將各市縣任務完成情況作為建筑節能專項檢查和節能減排考核的重要參考依據。
2010年1月,海南省政府通過《關于推進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規模化應用的通知》,明確要求省財政安排補助資金用于引導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規模化應用項目及行業發展;市縣政府每年安排補助資金用于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應用;凡是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民用建筑項目,且與建筑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的,在規定的容積率之外,按項目所應用太陽能集熱器面積1:1的比例增加該項目的建筑面積指標。
(來源: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