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稅收減免優惠政策依據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0號)文件。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節能服務公司必須符合110號文件的規定。
部分省市具體申請條件上會有些許差異,可能還會根據本地情況制定其它條件,比如,杭州市規定享受減免所得稅的節能服務公司還需要有專職專業中級以上技術人員3人以上,以合同能源管理為主營業務,獲得國家、省級或杭州市備案。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稅收優惠申報材料:
1、節能服務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申報審批表(一式五份,表樣附后);
2、節能服務公司的工商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3、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企業簽訂的《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
4、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相關技術說明及佐證材料;
5、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稅收優惠辦事流程:
1、項目備案。提出申請的節能服務公司,將上述申報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一式二份報送經發局/經信委備案。部門地區規定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企業簽訂協議后就需要備案,而有些地區規定在項目實施完成后六個月內可以提出備案申請。
2、項目審核。由節能服務公司向市經信委提交項目完成情況報告書,報送市經信委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由經發局/市經信委在《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備案登記表》上蓋章確認。
3、稅務機關備案。項目確認后,節能服務公司攜帶所需資料到主管國稅、地稅稅務機關辦理合同能源管理效益分享型免征稅收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