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推進“水電油氣”等領域的價格改革,業界對推動多年卻進展緩慢的水價改革預期加大。繼年初發布《關于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發改委又將發起對水價改革新一輪的沖關。
12月3日,知情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發改委將在近日下發有關規范階梯水價的通知,以改變相關政策過于寬泛的現狀。
“水價改革的方向將是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水價、生產用水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此外還有農業用水價格的調整。”該人士介紹,新政策作為水價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將進一步發揮水資源價格的杠桿作用,減少基本用水量覆蓋的比例、擴大階梯間的價差和價格比例。
目前水價主要由市、縣來定價,在確定改革方向后,階梯水價將在全國推廣,但具體的方案還將由地方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對于水務企業來說,市場化新政如何落實仍是一個復雜的過程。
“雖然把‘水’排在了第一位,但推進的難度也是最大的。”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相關人士說。
階梯水價改革將至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會同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近期的一項聯合調查顯示,全國484個城市,實行階梯水價的共133個,只占調查樣本的27.5%。
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科研管理處處長姬鵬程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階梯水價的第一階梯是保證城市居民的基本用水量,但現狀是基本水量覆蓋了95%以上的居民,絕大多數用戶都在其范圍內,致使階梯水價沒能發揮出節水的作用。改革的基本取向是,保障基本生活用水價格合理,并維持相對穩定,但價格總水平要反映用水成本,多用水多負擔,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上述知情人士介紹,新政策將縮小基本水量的覆蓋范圍,從目前的95%逐步調整到80%。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價格負擔得起的同時,促進節約用水。
“我們提出的比例是70%,”該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說,“但發改委考慮到居民的承受能力,提高到了80%”。
根據《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當前大多數城市遵循三級階梯比價關系為1∶1.5∶2的指導意見。
“三個梯級間的絕對價差和比價都太小,未來也要拉開,大致應為1∶2∶5。”上述人士說,“高收入戶對水價具有較強承受力,因而拉大二、三級階梯之間的價格差距十分必要。”
他表示,由此產生的新收入在彌補水務企業的成本之外,還將建立水表改造的專項資金。
姬鵬程介紹,未來階梯水價改革還將涉及水價與成本聯動機制、水價調整周期。為此將建立供水成本及相關資料定期報告制度、供水企業成本預審制度、供水企業成本認證制度,保證價格聯動的公平公開。
改革不能僅靠提高水價
大岳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金永祥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從原水、供水、污水處理三個環節來看,供水價格不到位阻礙了水務市場化的發展。而由于上調供水價格可能引發公眾的不滿,所以相關工作推進緩慢。
有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的人士也表示,水價改革推進較慢,并非因主管部門不努力,也有消費者接受程度的問題。從水務企業的角度來講利潤越高越好,但水不是簡單的商品,不能完全按市場化的原則思考改革。
而且在“九龍治水”的體制下,外調水、本地水、地表水、地下水、中水回收、海水淡化等都由不同的部門管理,這么多水資源類型的合理配置安排已經不是簡單的成本核算問題。這也就奠定了水務復雜性的基礎,不能僅僅靠提高水價。
“水價改革的路雖然很難走,但肯定要走下去。”該價格司人士說。他表示,階梯電價實行后,國家發改委對完善階梯水價進行了調研,認為對居民用水實行階梯水價、對生產用水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這些制度落實好的話,水資源的價格杠桿作用就能得以發揮。
超定額累進加價在概念上與階梯水價相似,如果階梯水價在全國推行,其將成為未來水價改革的重點。
上述價格司人士預計,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能夠對節水發揮更大的作用,但對水務管理手段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如何科學制定生產用水定額、對生產企業用水量的在線監測手段能否滿足監管要求等。
此外,農業用水價格的調整也是水價改革的方向之一。上述人士并未透露具體內容,但表示這是水價格改革最難的環節,涉及區域差異、糧食安全、中央與地方協調等多方面問題。
“改革的方向已經確定了,但各地改革的具體路徑肯定不一樣,還得結合情況來推開,很難有放之全國而皆準的模式。”國家發改委價格司人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