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燃煤污染物排放嚴重影響了山東淄博環境空氣質量,為還給淄博人民“藍天白云”,我國出臺第一部煤炭清潔利用方面的地方規章《淄博市煤炭清潔利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8月15日正式施行。
今天,記者從淄博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組織召開的淄博市“煤炭清潔利用行動計劃”暨全市煤炭工業發展情況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辦法》從煤炭生產到燃燒,各環節均明確監管責任,規范煤炭清潔利用,降低污染物排放,成為淄博治霾又一“狠招”。
數據顯示,淄博市煤炭經營量連續三年突破4500萬噸,年耗煤量近4000萬噸,每年煤炭揚塵達40萬噸,年排放二氧化碳近7500萬噸、二氧化硫69萬噸、氮氧化物20萬噸。“煤炭揚塵和燃煤污染物排放嚴重影響了全市環境空氣質量,需要用法制和行政手段推進煤炭高效清潔利用。”淄博市煤炭工業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董以琦說。淄博市煤炭工業管理局及各區縣將增設煤炭清潔利用監督管理機構,市煤礦安全執法稽查支隊更名為煤炭執法稽查支隊。通過整合執法力量,研究制定聯合執法機制,用雷霆手段堅決打擊違法行為。
基于還給淄博人民“藍天白云、繁星閃爍”的承諾,今年起淄博市煤炭工業管理局根據市政府要求起草此《辦法》。后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7月8日淄博市人民政府第94號令頒布該《辦法》。淄博市委副書記、市長徐景顏表示,要抓牢盯死耗能大戶,利用《辦法》的出臺,死死抓住煤炭清潔利用,爭取二三年時間大見成效。
為治理燃煤污染,全國各地普遍在燃煤企業達標排放環節進行規范,這是控污最后一環節。而淄博這次出臺的《辦法》是對煤炭生產、運輸、儲存、經營、燃燒全環節監管。其中,在經營環節,在淄博市落地經營的煤炭通過配選加工,含硫不超過1%、熱值不低于4800大卡的清潔煤炭方可銷售。《辦法》還制定了處罰措施,違反規定最高可罰3萬元。
據董以琦介紹,該《辦法》是我國第一部煤炭清潔利用方面的地方規章,也是該領域全國第一個全面管理規定。它的出臺標志著淄博市進入煤炭清潔利用法制化監管的新階段。
中國政法大學王敬波副院長說,淄博市委、市政府主動采取法律手段和措施對煤炭清潔利用進行監管,順應時代發展和人民群眾的期盼,眼界思路開闊,反映了執政理念和執政水平,走在了全國前列。